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商洛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洛南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由被告洛南县古城镇李庙村民委员会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支付原告工程款308780元及利息(其中283322.6元利息自2013年8月6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25457.4元利息自2015年8月6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2019年8月19日之前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利息,从2019年8月20日起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利息)。 案件受理费5932元,减半收取2966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8-14 |
| 发布日期 | 2020-08-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