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分行 |
类型 |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银行卡纠纷 |
法院 | 吉首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吉首市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0)湘3101执872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分行、谭贵亮: 本院执行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分行申请谭贵亮银行卡纠纷一案,经强制执行,提取被执行人谭贵亮住房公积金53764.33元,其中执行费696元、案件受理费538元已缴纳,现全案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强制执行方式结案。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8-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