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深圳市长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江西超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西省靖安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解除对江西超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344467.12元,或者相当价值的其他财产采取的保全措施。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8-03 |
| 发布日期 | 2020-08-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