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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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平湖东果进出口有限公司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临邑恒源法律服务所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临邑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平湖东果进出口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20000元或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二、冻结申请人***名下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为:03×××53)的银行存款6000元。 查封期限届满时需要续行查封的,申请人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七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7-15 |
| 发布日期 | 2020-08-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