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泰安点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泰安市泰山碧霞春经贸有限公司
山东儒茶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依法冻结被执行人泰安市泰山碧霞春经贸有限公司、山东儒茶集团有限公司、泰安市泰山区丽都宾馆、王灿银、赵君伟、张义江、***、高云霞、曹天军、范伟青名下银行存款300万元。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9-12-05
发布日期 2019-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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