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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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淮安市正禾饲料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2019)苏0812民初2148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上诉人(原审反诉原告)淮安市正禾饲料有限公司、被上诉人(原审本诉原告)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城南街道关城村村民委员会的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833元,减半收取417元,由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城南街道关城村村民委员会负担;反诉费417元,由淮安市正禾饲料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250元,由淮安市正禾饲料有限公司负担750元,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城南街道关城村村民委员会负担50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19-11-22 |
发布日期 | 2019-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