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8-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建三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心支公司
阀安格水处理系统(太仓)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中建三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名下存款1676507.21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财产。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心支公司对本裁定书第一项承担担保责任。

案件保全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阀安格水处理系统(太仓)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7-29
发布日期 2020-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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