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芜湖天远路桥有限公司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名下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创新大道支行(账户10×××28)及中国工商银行三峡分行葛洲坝支行(账号01×××00-01)的银行存款,冻结期限为一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9-09-12
发布日期 2019-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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