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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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佳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渝0240民初1908号 原告: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佳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周世英,该公司总经理。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住***。 本院在审理原告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佳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于2020年5月25日立案。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原告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佳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次日起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佳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戴晓东 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九日 法官助理宋来勇 书记员谭斯 |
裁判日期 | 2020-06-29 |
发布日期 | 2020-08-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