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菏泽市实业开发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2014)民提字第116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如被执行人未按以资抵债协议书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的期间内持原生效法律文书及本裁定书,向本院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 裁判日期 | 2019-12-19 |
| 发布日期 | 2019-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