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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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江苏通尔达物流有限公司 定州市新兴储运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始兴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广东省始兴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9)粤0222执617号 定州市新兴储运有限责任公司、江苏通尔达物流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定州市新兴储运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江苏通尔达物流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江苏通尔达物流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的(2017)粤0222民初1311号民事判决书,本院依法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江苏通尔达物流有限公司已履行完给付义务。至此,本案已执行完毕。 (2019)粤0222执617号作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九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8-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