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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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阳县支行 洛阳锦都置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宜阳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宜阳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豫0327执1132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阳县支行、邢来宜、翟小兰、洛阳锦都置业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阳县支行与邢来宜、翟小兰、洛阳锦都置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76513.2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85305.53元,含执行费和诉讼费。本院已于2020年8月25日将该款转付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阳县支行。至此,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阳县支行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豫0327民初495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8-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