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0-08-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阳县支行
洛阳锦都置业有限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宜阳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宜阳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豫0327执1132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阳县支行、邢来宜、翟小兰、洛阳锦都置业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阳县支行与邢来宜、翟小兰、洛阳锦都置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76513.2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85305.53元,含执行费和诉讼费。本院已于2020年8月25日将该款转付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阳县支行。至此,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阳县支行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豫0327民初495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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