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8-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 公主岭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吉林省公主岭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吉0381民初2638号

原告:公主岭市捷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高鹏。

委托诉讼代理人:高继红。

被告:***,女,汉族,成年,住***。

原告公主岭市捷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21日立案。原告公主岭市捷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公主岭市捷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赵中庆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杨雪

裁判日期 2020-07-29
发布日期 2020-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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