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8-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彭州濛江医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对被申请人彭州濛江医院有限公司名下的财产在310000元范围内予以查封、扣押、冻结。

二、对申请人***名下位于成都市金牛区的房屋予以查封。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冻结银行存款期限不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不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不超过三年,申请人如需续行保全,须在保全期限届满的十五日前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续保申请导致保全措施自动失效的,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裁判日期 2020-07-08
发布日期 2020-08-29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