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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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阳县汝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汝阳长征红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汝阳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汝阳县汝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96万元及自2014年6月20日起按年利率24%计算至实际还款之日止的利息。 二、被告***、被告***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汝阳县汝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其它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3800元,由被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16-1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