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19-12-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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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法院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销售侵犯原告享有独占许可使用权的第ZL201730230902.9号外观设计专利的产品;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赔偿原告湖南旻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4000元(含合理维权费用);

三、驳回原告湖南旻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30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1-10
发布日期 2019-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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