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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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布克包装机械有限公司 新乡市恒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河南联华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 新乡市高科环保节能建材有限公司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东干道支行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东干道支行的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7417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共计79170元。由原告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东干道支行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9-29 |
| 发布日期 | 2019-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