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8-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邱县正德建材销售有限公司
邱县创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邯郸市融智计算机软件开发有限公司
邱县奎发木材加工厂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邱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追加被申请人***为本院(2019)冀0430民初459号民事调解书的被执行人。

二、被执行人***于本裁定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邱县创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履行本院(2019)冀0430民初459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即向邱县创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现金人民币804350.35元及利息,利息自2019年2月1日起支付,按实际欠款总额为本金,利率按日万分之二计算。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裁判日期 2020-08-03
发布日期 2020-08-28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