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其他裁定书

发布于:2020-08-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河北亿丰达担保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魏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153000元的银行存款。(冻结账号浦发银行:770200016995709;***3;中国银行:279173268966CNY0;277875335396CNY0;中国农业银行:62***979;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6***4712_1;中国工商银行:0302017201302987171;0***0514;0302011301312531480;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085e9858e412fc96d662ffeaf@wx.tenpay.com;085e9858eafd0c36c1ec52b86@wx.tenpay.com)。冻结期限2020年2月28日至2021年2月28日。

案件申请费1285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裁判日期 2020-02-28
发布日期 2020-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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