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8-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山东安大置业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临朐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中止对位于临朐县冶源水库管理局东侧芙蓉岛(原冶源水库芙蓉花园村)13号楼东5单元301室房产及所附15号车库(储藏室)、13号楼东4单元201室房产及所附27号车库(储藏室)的执行。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诉讼。

裁判日期 2020-08-21
发布日期 2020-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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