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 裁定书

发布于:2020-08-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先导区支行
湖南昶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长沙市希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解除对被申请人长沙市希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名下在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先导区支行账号为80×××10中162000元存款的冻结。

本裁定作出后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8-13
发布日期 2020-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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