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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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江苏恒华动力设备有限公司 吉林雏鹰农牧有限公司食品分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吉林省洮南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吉林省洮南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吉0881执960号 江苏恒华动力设备有限公司、吉林雏鹰农牧有限公司食品分公司: 申请执行人江苏恒华动力设备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吉林雏鹰农牧有限公司食品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27,75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并已履行完毕。至此,申请执行人江苏恒华动力设备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吉0881民初3008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四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8-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