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8-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辽宁云基地置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辽宁省东港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对被申请人***在银行存款予以冻结(申请网查,冻结期限为一年);

二、对被申请人***在绥中县人民法院(2020)辽1421执477号执行案的执行款、物予以查封(查封期限为三年);

三、对被申请人***在辽宁云基地置业有限公司的到期债权予以查封(查封期限为三年)。上述三项保全金额为人民币220万元。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4-07
发布日期 2020-08-29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