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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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陕西省柞水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陕西省柞水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陕1026执296号 翟林斌、陈红志: 申请执行人翟林斌与被执行人陈红志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我院作出的(2020)陕1026民初124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陈红志逾期未履行该调解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4340元,并负担案件受理费25元,本院依法受理。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陈红志主动履行了上述义务,并负担执行费50元,申请执行人翟林斌已领取案件款4340元和受理费25元。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0)陕1026执296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于2020年7月23日结案。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三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8-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