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广东黄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锦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扬州亚太置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 |
| 法院 | 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申请人广东黄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其与被申请人上海锦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14日签订的《协议书》中仲裁协议无效的申请。 本案申请费人民币400元(已预交),由申请人广东黄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 裁判日期 | 2019-09-10 |
| 发布日期 | 2019-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