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8-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临沭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褚路宁银行存款6万元,期限一年。如以上冻结款项不足,查封被申请人名下车辆(期限二年)或房产(三年)。

案件申请费620元,由申请人吴伟昊负担。如申请人提起诉讼的,可将此费用列入诉讼请求。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3-25
发布日期 2020-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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