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福建青拓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福安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查封被申请人上海冠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及瞿嫣名下银行账户存款1275万元或价值相当的其他财产(银行账户存款的冻结期限为1年,动产的查封期限为2年,不动产和其他财产的查封、冻结期限为3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福建青拓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09-11 |
| 发布日期 | 2019-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