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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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渠县支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茂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赔偿***死亡赔偿金、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各项费用241747.50元,该款于本判决生效后内一次性付清; 二、被告人民财产保险渠县分公司保险公司支付***死亡赔偿金、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各项费用280818.38元,该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付清; 三、被告***支付***医药费929.11元,该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付清; 四、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被告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845.00元,由被告***负担2422.50元,被告***负担2422.5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8-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