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0-08-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内0602执恢573号

申请执行人:***,男,汉族,现住东胜区。

被执行人:***,男,汉族,现住东胜区。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经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现经强制执行后,被执行人已经全部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本院认为,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内容已经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现通知如下: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已经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一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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