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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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乌审旗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内蒙古自治区乌审旗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内0626执恢261号 申请执行人:敖特根巴雅尔,男,蒙古族,现住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 被执行人:鄂尔多斯夫,男,蒙古族,现住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 敖特根巴雅尔与鄂尔多斯夫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敖特根巴雅尔依照(2016)内0626民初1358号民事调解书申请执行借款本金6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鄂尔多斯夫已向申请人敖特根巴雅尔全部还清。至此,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乌审旗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日 执行员 刘鹤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8-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