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云南云维乙炔化工有限公司 大连华锐重工冶金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云南宏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云南省宣威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原告云南宏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823482.15元范围内对被告云南云维乙炔化工有限公司位于宣威市施工道路回填土方工程、配套生活区回填土方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2035.00元,由被告云南云维乙炔化工有限公司负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 
| 裁判日期 | 2020-06-15 | 
| 发布日期 | 2020-08-2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