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8-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安徽省中川置业有限公司
六安市皖西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2020)皖1503民初1699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二、撤销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2020)皖1503民初1699号民事判决第三项;

三、变更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2020)皖1503民初1699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安徽省中川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为***提供位于六安市裕安区城南镇樊通桥村六佛路西侧皖西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18栋(B3#)幢1、2层118、218号房屋《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并协助***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四、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按一审判决处理,二审案件受理费994.9元,由安徽省中川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8-18
发布日期 2020-08-26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