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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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定西市渭源县富民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甘肃省渭源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被申请人***、***所有的位于渭源县会川镇梁家坡村金滩园区二期砖混结构楼房一栋,期限为三年; 二、对申请人***所有的车牌号为甘J××××ד江铃牌”轻型普通货车予以查封。 案件申请费1270元,由二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0-08-11 |
发布日期 | 2020-08-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