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8-27 来源: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8)京0108民初25205号

原告:***,女,****年*月**日出生,满族,户籍地北京市海淀区。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北湖北省天门市。

原告***与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本院依法进行了审理。2020年5月18日,***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本案按***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50元(***已预交25元),减半收取计25元(已交纳),由***负担。

审判员王雷刚

人民陪审员花利

人民陪审员吴健

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九日

书记员李铎

裁判日期 2020-05-19
发布日期 2020-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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