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新疆欧安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中国电信集团系统集成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奎屯市人民法院(2018)新4003民初467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奎屯市人民法院重审。 二审案件受理费11,679元(上诉人中国电信集团系统集成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分公司预交2738元、新疆欧安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预交8941元),予以退回。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8-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