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8-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新疆欧安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中国电信集团系统集成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分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法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奎屯市人民法院(2018)新4003民初467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奎屯市人民法院重审。

二审案件受理费11,679元(上诉人中国电信集团系统集成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分公司预交2738元、新疆欧安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预交8941元),予以退回。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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