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8-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赡养纠纷
法院 辉南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为原告***提供居所,并供给口粮及烧材等,在日常生活上予以照料。

二、被告***、***、***从2020年8月起,于每月的30日前给付原告***赡养费200.00元。

三、如遇原告***有患病住院等较大开支,在医疗保险报销之后的剩余部分由被告***、***、***、***四人均摊。

案件受理费150.00元(已减半,缓交),由***、***、***、***各负担37.5元。

本案一审终审。

裁判日期 2020-08-14
发布日期 2020-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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