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确认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8-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物权确认纠纷
法院 磐石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确认登记在被告***名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磐×××,建筑面积12.54平方米,坐落于磐石市××道计生办楼的营业用房)私有房屋所有权归原告***所有;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协助原告

***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案件受理费460.00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8-24
发布日期 2020-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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