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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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漳州中心支公司 福建丰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兴天通电讯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法院 | 漳浦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福建丰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冻结的金额以人民币700264元为限,冻结期限为一年。 案件申请费4021.30元,由北京兴天通电讯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19-12-09 |
发布日期 | 2019-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