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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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平邑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山东省平邑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鲁1326民初1483号 原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明福,平邑县白彦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与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3月17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明确表示不预缴诉讼费用。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王晓 二零二零年四月一日 法官助理周航 书记员孙宗阳 |
裁判日期 | 2020-04-01 |
发布日期 | 2020-08-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