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19-12-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
北京东方安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福建紫荆文化传播集团有限公司
福州紫荆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股权转让纠纷
法院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福建紫荆文化传播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北京东方安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500万元回购北京东方安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有的25.2万股福州紫荆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

二、福建紫荆文化传播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北京东方安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利息(以500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0%的标准,自2017年2月22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回购款之日止,暂计至2019年6月17日为117.36万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5015元,减半收取计27507.5元,由福建紫荆文化传播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9-27
发布日期 2019-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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