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8-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平邑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山东省平邑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鲁1326民初5494号

原告:***,男,****年**月**日生,汉族,居民,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夏连海,平邑县流峪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男,****年*月*日生,汉族,居民,住***。

被告:***,女,****年**月**日生,汉族,居民,住***。

二被告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希玉,山东鲁南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与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31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催缴诉讼费后,未在7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李伟华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九日

书记员郝永红

裁判日期 2020-08-19
发布日期 2020-08-29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