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8-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苏0113民初4140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与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13日立案。原告于2020年8月3日向本院提交撤诉申请书,称其撤回对被告的起诉,并且不交诉讼费了,请法院依法处理。

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判员杨燕

二零二零年八月四日

法官助理王福林

书记员陈庆

裁判日期 2020-08-04
发布日期 2020-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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