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兴文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兴文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川1528执保115号 李小平、吴贵贤、李朝兵: 李小平与吴贵贤、李朝兵财产保全一案,申请保全标的共计180000.00元。本院立案执行后,经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网络查询被申请人名下银行账户、证券、网络银行,被申请人吴贵贤、李朝兵名下银行账户及网络银行内有少量存款本院已予以冻结,冻结金额为844.35元(冻结期限为一年)。至此,李小平向本院申请保全的(2020)川1528民初1185号民事裁定书已部分保全,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一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8-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