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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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兴文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四川省兴文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川1528执恢244号 宋元明、李明宣: 宋元明与李明宣附带民事赔偿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7828.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于2017年10月划拨被执行人李明宣银行存款5114.00元支付给宋元明。现被执行人于2020年7月31日支付给宋元明32714.00元。至此,宋元明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6)川1528刑初12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第二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八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8-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