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家析产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8-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分家析产纠纷
法院 金堂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四川省金堂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川0121民初2218号

原告:***,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原告:***,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二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赖碧英,金堂县赵镇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被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原告***、***与被告***、***分家析产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12日立案。原告唐淑英在本院依法送达缴纳诉讼费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叶林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薛叡

裁判日期 2020-07-24
发布日期 2020-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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