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8-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法院 兴文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四川省兴文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川1528民初580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四川省兴文县人,住***。

被告:***,男,汉族,生于1990年1月15日,户籍地:江苏省沛县,现住兴文县。

原告***与被告***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于2020年4月16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方锐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袁云峰

裁判日期 2020-05-25
发布日期 2020-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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