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兴文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四川省兴文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川1528民初580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四川省兴文县人,住***。 被告:***,男,汉族,生于1990年1月15日,户籍地:江苏省沛县,现住兴文县。 原告***与被告***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于2020年4月16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方锐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袁云峰 |
| 裁判日期 | 2020-05-25 |
| 发布日期 | 2020-08-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