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8-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将被申请人驾驶的车牌号为冀A×××××号小型轿车一辆,扣押至石家庄市。

二、查封被申请人名下的车牌号为冀A×××××号小型轿车一辆。

三、冻结申请人名下银行账户存款10000元。

案件申请费120元,由申请人先行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裁判日期 2020-07-14
发布日期 2020-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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