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8-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鄂0192民初6140号之一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诉被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9月19日立案。2020年8月20日,原告***经本院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本案按原告***撤诉处理。

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857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长***

人民陪审员吴富营

人民陪审员刘军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日

法官助理刘燕双

书记员于振婷

裁判日期 2020-08-20
发布日期 2020-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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