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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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内0581执682号 李晓燕(申请执行人)、霍林郭勒程龙海鲜美食城(被执行人): 李晓燕与霍林郭勒程龙海鲜美食城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8733.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5000.00元,其中,本金15000.00元,执行费181.00,其余案款3733.00元自愿全部放弃,不再主张任何权利。本院已于2020年7月22日将该款转付给王志平(申请执行人)。至此,王志平(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原审情况案号)(原审情况结案方式)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四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8-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