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确认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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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物权确认纠纷 |
法院 | 云南省泸西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由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还原告***承包位于泸西县“红石岩凹”的承包地(四至为:东至金文明;南至金文明;西至金文明;北至道路)。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640元,减半收取320元,由被告***、***承担100元,原告***承担22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04-02 |
发布日期 | 2020-08-28 |